【獎學金名稱】 草湖玉尊宮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
【申請資格】 1.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均70分或甲等以上, 日常表現評語佳者
2.家境清寒者(低收入戶證明者) 
【證明文件】 1.申請表一份(教務處或主辦單位索取)
2.學生證影本一份
3.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一份
4.低收入戶證明一份 
【名額】 國中組100名(本校最多推薦20名) 
【金額】 每名3000元 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2023/3/29 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2023/4/6 
【備註】 *同一戶以1人為限
*全縣國中100名,按學業成績高低依次發給之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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