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2013年慈惠獎學金 
【申請資格】 1.在學校、社區、家庭中有足資鼓勵、表揚之服務事蹟
2.上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,無小過以上記錄
3.以學校為單位遴選一名學生參加慈林青少年營(8/7-8/9,費用全免)後核發,若未參加該營隊則不予核發獎學金 
【證明文件】 1.報名表及申請表一份(教務處領取)
2.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一份
 
【名額】 每校一名 
【金額】 3000元 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2013/4/16 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2013/4/29 
【備註】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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