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
2013年慈惠獎學金
【申請資格】
1.在學校、社區、家庭中有足資鼓勵、表揚之服務事蹟
2.上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,無小過以上記錄
3.以學校為單位遴選一名學生參加慈林青少年營(8/7-8/9,費用全免)後核發,若未參加該營隊則不予核發獎學金
【證明文件】
1.報名表及申請表一份(教務處領取)
2.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一份
【名額】
每校一名
【金額】
3000元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
2013/4/16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
2013/4/29
【備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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