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|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|
【申請資格】 | 1.持有該年度低收入戶證明(有效期限涵蓋申請期間日期) 2.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|
【證明文件】 | 1.填寫申請表 2.低收入戶證明 3.前一學期成績單及獎懲證明(註冊組協助備妥) |
【名額】 | 不限 |
【金額】 | 每名2500元 |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| 2024/9/7 |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| 2024/9/30 |
【備註】 | **由教務處製發申請表予符合申請資格學生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,不得申請本助學金(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、特教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、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、現役軍人子女減免、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、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、行政院農委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、及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...等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