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宜蘭縣慈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
【申請資格】 1.家境清寒學生,由導師推薦
2.10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者
3.無小過以上記錄 
 
【證明文件】 1.導師寫推薦函(格式不限,請以A4紙張書寫或繕打敘述推薦原因並簽名)
2.10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
 
【名額】 兩名 
【金額】 每名2000元 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2015/6/1 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2015/6/22 
【備註】 *以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受理,七八年級各一名。
*以本學年尚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額滿即不再受理。
*若至截止日,仍有年級尚有名額未申請,則開放予其他年級學生申請。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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