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| 宜蘭縣慈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|
【申請資格】 | 1.家境清寒學生,由導師推薦 2.10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者 3.無小過以上記錄 |
【證明文件】 | 1.導師寫推薦函(格式不限,請以A4紙張書寫或繕打敘述推薦原因並簽名) 2.10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|
【名額】 | 兩名 |
【金額】 | 每名2000元 |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| 2015/6/1 |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| 2015/6/22 |
【備註】 | *以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受理,七八年級各一名。 *以本學年尚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額滿即不再受理。 *若至截止日,仍有年級尚有名額未申請,則開放予其他年級學生申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