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| 財團法人昭華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|
【申請資格】 | 1.凡入籍宜蘭縣市一年以上,在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在學學生,家境 清寒屬實且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。(不接受村里長的清寒證明) 2.學業成績總平均(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為準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): A.高中(職)組:七十五分以上。 B.國中組:甲等(八十分)以上。 C.國小組:甲等(八十分)以上。 3.操性成績依成績單所示或導師評語評估。 **前項資格不符合者,恕不受理。** |
【證明文件】 | 1.申請表一份。 2.在學成績單(包括學業、操行表現評語及體育成績),成績單可影印但須經校方用印證明。 3.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 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。(可影印但需加蓋校方及承辦人員用印證明。) 4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 5.申請學生撰寫「愛與希望心得分享」文章(300-500字),並檢附2 張 生活照片,希望透過學生文字與分享,更多激起學習的熱情、夢想的動力及對社會感謝的心。( 此項文件非必要性提供資料) 6.導師推薦函。(請詳述學生的家庭實際狀況) **前項資料未齊全者,恕不受理。** |
【名額】 | 3名 |
【金額】 | 助學金每名3000元 |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| 2015/3/10 |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| 2015/4/10 |
【備註】 | 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填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