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名稱】 財團法人昭華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
【申請資格】 1.凡入籍宜蘭縣市一年以上,在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在學學生,家境
清寒屬實且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。(不接受村里長的清寒證明)
2.學業成績總平均(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為準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):
A.高中(職)組:七十五分以上。
B.國中組:甲等(八十分)以上。
C.國小組:甲等(八十分)以上。
3.操性成績依成績單所示或導師評語評估。
**前項資格不符合者,恕不受理。** 
【證明文件】 1.申請表一份。
2.在學成績單(包括學業、操行表現評語及體育成績),成績單可影印但須經校方用印證明。
3.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 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。(可影印但需加蓋校方及承辦人員用印證明。)
4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5.申請學生撰寫「愛與希望心得分享」文章(300-500字),並檢附2 張
生活照片,希望透過學生文字與分享,更多激起學習的熱情、夢想的動力及對社會感謝的心。( 此項文件非必要性提供資料)
6.導師推薦函。(請詳述學生的家庭實際狀況)
**前項資料未齊全者,恕不受理。**
 
【名額】 3名 
【金額】 助學金每名3000元 
【開始申請日期】 2015/3/10 
【結束申請日期】 2015/4/10 
【備註】 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填寫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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